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单位集资房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1、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部分作出补偿;2、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3、如果集资房属于是婚前双方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那么离婚时产权房需要证明婚前出资不实赠予关系,不然只能对婚后还贷方就还贷和房屋部分做补偿。4、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位集资房比较特殊,并非任何人想买就能买,就算是单位的职工,一般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取得购买单位集资房的资格。而要是取得购买资格的职工已婚,并且在购买单位集资房的时候也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这样的房产一般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二手房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的过户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很多人对于过户的具体规定并不了解,那么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一样,因此导致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采取的方式不同。那究竟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呢?这是关系到当事人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 房子是一个提供温暖、...


·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但这里的分割仅仅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肯定也就不可以主张分割了。那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没有明确有效的约定,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相较于西方家庭生活中对“自我”...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心婚后房产变为共同财产或者就房产问题产生争议,因此在贷款买房之后就想知道此时是否有必要进行一个公证,以免日后出现问题。那到底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子需要公证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一、买房按揭与离婚怎么办?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


·房产纠纷有哪些以及其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买房子可谓是家里的一件大事,每一个家庭在进行房屋购买时都会特别谨慎,避免出现任何的差错与纠纷。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出现房产纠纷的事却时有发生,但很多人在房产纠纷中又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房产纠纷有哪些以及其解决办法又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纠纷有哪些 ...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首先,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相关含义。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一个房屋的公证,主要就是指这个房子所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所对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的一个公证活动,这个公证是由所需要公证的当事人的来向国家公证机构申请的,公证机关根据法...


·一般城市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一、一般城市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