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车祸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
  
  12、丧葬费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没有区别。
  
  不构成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交通事故本来就没有给受害者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没有逃逸也不需要接受后续一系列的行政处罚了,尽管有些人是担心被撞的人可能会没完没了的讹诈自己,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状况也可以报警处理,但逃逸对自身是很不利的。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但有些案件是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呢?而可以进行审理的时候,具体又该如何来审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从《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包括枪决和注射。实际采取哪种方式对罪犯执行死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另外死刑的执行地点主要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
      盗窃罪与诈骗罪其实都是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而在一些具体的行为上面,有点像盗窃罪,同时也有点像诈骗罪,因此就让部分人区分不清楚,这样自然是无法定罪处罚的。那到底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毒品构成何罪 《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


·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一、判决前拘役期算作刑期吗? 判决前的拘役期是算在刑期内的,以下的刑法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一)《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
      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呢?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认定共同犯罪的情形。正确认定共同犯罪有利于惩罚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司法公正。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


·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怎么维权?
      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怎么维权?拘留所超期关押10天的维权主要是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虽然我国的司法机关,是由权利去关押那些可能犯罪的主体的,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之后才会被批捕,而对于一切没有批捕的情形,关押都是有期限的,不得超期关押。二、监狱发现罪犯关押超期怎么办?监狱发现罪犯...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保护,在我国的诸多法规当中都有体现,因此在刑诉法当中对未成年人庭审的程序就有着特别的规定。法院在审讯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会像审理自然人犯罪一样,是有着特殊的法庭程序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拘留一般在10至15天左右释放,最长不超过37天。但如果存在刑事责任的,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是受到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构成一定的条件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非法依次罪,国家规定了它的量刑标准,法院在对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会根据该量刑标准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对使用诈骗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