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离婚在供房产怎样分割?(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夫妻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分割方式有很多种,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夫妻在婚后进行共同还款的话,我们一般都是支持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如偿还其还贷部分金额,或者是通过价值评估来对其进行补偿。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
      买房贷款不可匆忙决定,贷款买房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购买能力和还贷能力。那具体来说房贷是如何计算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银行放贷并不是免费的,会收取一定的利息。那此时房贷利息又是怎么算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贷是如何计算的?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


·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2018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怎么写?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怎么写?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申请书应当写清楚称谓,然后就是承租的具体年限和承租,当时约定的租金在承租期间当中尽到了合理的责任,因为受到新型冠状肺炎的影响,处于停产的状态导致经营非常的困难,基于当地政府所出台的某项政策提出申请。二、疫情期间怎么申请贷款?1、首...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在另一方面来说,买房其实对于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
      现实中,不仅子女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父母,父母也是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当然此时具体的操作都是差不多的,那到父母名下的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其相关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呢?以下内容是我们对此的分析。 一、 农村房子如何过户,过户手续是什么? 办理农村房子过...


·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当事人之间要是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的话,此时不管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固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接下来,我们就告诉您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一、房屋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针对逾期付款、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交房等行为,都会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从自身角度出发,将对方违约责任定得越高对自己越有利。比如卖家可以要求买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定为,每逾期一日,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这比央行规定的逾期罚息标准要高得多,有些甚...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城市的私房购买上,而为了避免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要购买城市私房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能购买的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