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什么?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他人已经被绑架,绑架罪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犯罪。其他犯罪一般都是要求只要有实施行为就构成此罪了,而有些犯罪只要求达到最终的目的就是犯罪了。但是绑架罪它要求的是目的和行为都有,但是对目的能不能实现,不是很看重,只要目的存在就可以了。例如周某为了想获取一笔钱,绑架了地方首富王某,要求王某给100万。王某在上公共厕所途中被周某控制住了,并且关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但是王某看准时机,逃跑了。周某人财两失了。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行为人周某之前就已经有想拿钱的目的了,并且也实施了绑架行为,但是最后并没有真正的拿到钱。但是周某的确是构成了绑架罪既遂。二、绑架罪的认定应注意什么1、注意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线二者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后者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2、注意绑架罪与以逼取债务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的区别从犯罪手段上看,二者都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也都有财产目的。其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犯罪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是复杂客体,而通过非法拘禁他人索取债务的行为仅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属单一客体;(2)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他人是为了向被害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勒索财物或要挟满足其他非法条件,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目的是为了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3)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绑架犯罪侵害的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认为经济条件较好的任何公民或其利害关系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犯罪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或其利害关系人;(4)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目的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以非法拘禁他人为手段逼取债务的犯罪行为仅其手段是违法的,目的并不违法,只是为了实现合法的目的采取了非法的手段;(5)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不同,绑架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大,而以非法拘禁他人逼取债务的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较小。民事主体在被他人绑架之后会被认定为是绑架既遂,若是之后被营救,此时是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的。此时实施绑架行为的主体,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若是在被绑架的过程中,由于其抵抗等导致了死亡情形的发生,此时会被认定为是绑架既遂。
  
  
  


·盗窃罪追诉标准
      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件的立案标准,这是每个罪名都有的内容。只有让实际行为与追诉标准结合了,我们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盗窃罪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马上带来2016盗窃罪追诉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盗窃罪追诉标准规定 《最高人民法...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吗? 一般的侮辱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包括: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解了能判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和解书可以从轻处罚。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判刑不能随意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依法进行审判,最后确定是否触犯刑法和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


·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一、拒不认罪没有证据可以判刑么? 法院审理案件,对拒不认罪没有证据的,不能宣判。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
      犯罪既遂与中止区别有什么差异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包括一切婴儿,患有疾病的丈夫或者妻子和一些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老人等。很多时候如果遗弃的行为造成被遗弃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恶劣情况,行为人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那么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当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的阐述。 一、怎样可以构成遗...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使...


·对方掀桌子烫伤他人算是故意伤害罪吗
      对方掀桌子烫伤他人算是故意伤害罪吗?掀桌子烫伤他人是否算故意伤害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因为故意伤害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不是故意烫伤别人的,就不是故意伤害罪。但过失烫伤他人的,也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