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质押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一、质押合同怎么写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3、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2、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
  我们在写质押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质押移交期限等内容。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合同的各类时间一定要写清。以上只是我们个人认为质押合同怎么写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如果在实际情况中遇到哪些不明白的地方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一、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吗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二、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
      知识产权保障署名权合同怎么写 知识产权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确切的来说就是该项发明或者是艺术创作是某一个人拥有的知识财产权,其他人或者是单位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用来做商业性、盈利性的运作的。如果要用的话,除非双方同意,并且由具体的合同为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知...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基于一定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其中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其中有名合同也是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使用最多的合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什么是有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 在大陆法系...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合同法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
      外汇期货合同,外汇远期合约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生活中,人们都会进行商品的交易,我们支付商品的价款,商家给我们商品。但是有些东西数额较大,一次性支付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便可以先支付一定费用的保证金或者是佣金,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清价款即可。此种交易方式我们称为外汇期货,那么...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不安抗辩权是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益而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改造义务的能力,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我们知道,双方在合同中会约定一个合同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行使...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