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信托受益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信托受益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信托受益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信托受益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信托受益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信托受益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信托受益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信托受益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信托受益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信托受益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信托受益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信托受益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阅读了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我们知道,在合同中需要载明的事项是有很多的,首先需要对质押的合同标的进行确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受益权质押在进行质押的时候是有风险的,在决定要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谨慎的,想了解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由此规定可见,如何界定“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有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 1、除...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效力待定合同会发生的法律后果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自身利益,在效力待定合同最终被确认无效时,可能会给某一方带来不利的后果。...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
      实践中,在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如果出现不续签的情况,要么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当然也有可能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那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就会终止合同,此时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 1、合同名称: 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果是不常用的,或者要拟定的合同有特殊情况须要突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拟合同名称,但要注意用语的明了和准确。 2、合同编号: 合同...


·民事诉讼法里有不有合同诈骗罪?
      民事诉讼法里有不有合同诈骗罪?民事诉讼法是可以有合同诈骗罪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人们对于保险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那么我们购买了一份保险,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保单合同生效日期相关的知识吧。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应该是保险合同,保单是双方签订保险...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法定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哪三种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哪三种(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