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当分公司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分公司也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会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如果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就需要自行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在法律上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因为公司设立了分公司,所以分公司的各项业务也是会由总公司决定。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解释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一、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商业发展中,公司收购是常有的事情,其不像我们平时购买东西一样,付完欠款就完成了。公司收购是需要签署合同的,才能证明此项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此内容,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您注意,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公...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此时不少人就有疑问,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更时,应当要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呢?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的申请书(申请书上说明变更的事项和内容,工商局官网可以进行申...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
      公司股东会决议手写的行吗?股东会决议手写的也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并未规定股东会议决议书不能手写。有限责任公司表决,并没有规定必须1/2通过有效。事实上,股东是可以自由约定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
      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 ?公司要降低员工薪水,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只不过需要遵守限制性条款,按照法定程序来。不过,因为实际中各种情况不同,有些公司随意降低员工薪水,这一行为违不违法,首先得按照下面的判断来。 先判断降低薪水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1、公司在招聘劳动者签订...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用来告诉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带你...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有效吗有效。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该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在公司当中占的份额比例不一样,话语权和地位肯定是绝对存在差异的。虽然说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等这些占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又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是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就给我国普通公民造成的印象就是,公司的法人好像占有的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