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离婚协议男方拒绝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子女的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赡养方面的投人情况,一方对另一方的协助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判决。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请求补偿权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其过错剥夺其补偿请求权。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设立离婚补偿制度,可以使婚姻关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得到精神上的抚慰与财产上得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补偿与保护功能。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当然如果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约定各自应当进行的补偿,如果事先约定补偿的却又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男方起诉离婚,被告女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否则就要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六个月后再行起诉,不然等到六个月后,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还需再等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会协商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书,与此同时还会进行公证。但在实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 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一方去了外地的,一般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
      离婚时孩子多大有财产分配权?离婚时孩子不管多大都没有财产分配权,夫妻离婚说明感情已经不在了,有些人会不去顾忌过去的缘分,更加会关注自己现在的利益,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去争夺财产。双方都要争取财产的时候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可以协商处理。二、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 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


·法律规定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在我国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已经不用再缴纳9元的工本费了,换言之现在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说是免费的。但此时也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否则就无法成为合法夫妻。那究竟结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办理结婚登记程...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夫妻离婚的选择途径有哪些
      离婚的选择途径有哪些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
      其实在诉讼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在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决。但是,如果是未婚分手孩子归谁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本站我们带着您看看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吧。 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方有过错该怎么分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的相关介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