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一、人参购销合同范本
  
  人参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乙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人参买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促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现有西洋参____年生_____帘,每帘作价__________元,水参卖给甲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起货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过期没起货甲方付看护费每日壹佰元。
  
  甲方责任如下:
  
  起货前三天通知对方做好准备,起货前把货款全部付清给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如违约,乙方不返定金。
  
  乙方责任如下:
  
  认真看护管理,不许删货,如果出现丢货,野猪糟蹋或自然灾害,原数返还定金。乙方如违约,返给甲方双倍定金。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共同遵守,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买方)姓名:
  
  乙方(卖方)姓名:
  
  年 月 日
  
  二、人参的临床应用
  
  1、用于急救
  
  大剂量的人参(15-50克)煎服或炖服,或以人参注射液(每毫升含生药0.57克)2-4毫升行肌肉或静脉注射,可用于心原性休克的急救,或其它一时极端垂危的病人;人参与附子合用可以救治亡阳虚脱。
  
  2、治疗心血管系统疾病
  
  人参对于高血压病、心肌营养不良、冠状动脉硬化、心绞痛等,都有一定时治疗作用,可以减轻各种症状。人参对不正常的血压具有调整作用,或认为不同的剂量可以出现不同的作用:小剂量能提高血压,大剂量能降低血压。成人1日的常用量为0.2-3钱;人参浸膏(每毫升等于1克生药),每次服20-40滴,日服2-3次;人参酊(含量10%),每次5毫升,日服2-3次;人参粉,每次3-6分,日服2--3次。
  
  3、对胃和肝脏疾病
  
  对慢性胃炎伴有胃酸缺乏或胃酸过低者,服人参后可见胃纳增加,症状减轻或消失,但对胃液分泌及胃液酸度无明显影响。也有报告称人参可使慢性胃炎病人胃痛消失,食欲增强,大便正常,胃液总酸度增加。对于急性传染性肝炎,在一定的治疗条件下,服用人参对于防止转变为慢性肝炎似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4、治疗糖尿病
  
  人参能改善糖尿病人的一般情况,但不改变血糖过高的程度。或谓人参可使轻型糖尿病患者尿糖减少,血糖降低40-50毫克%,停药后仍可维持2周以上;中等度糖屎病人服人参后,虽然降低血糖作用不明显,但多数全身状况有所改善,如渴感等症状消失或减轻;某些患者服人参后可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5、对于精神病
  
  人参对无力型和无力-抑郁型精神病,无论其病因如何(精神分裂症、中毒或传染病引起的精神病,退化性精神病等),似均有治疗作用。也有认为,人参口服对器质性神经疾患仅能改善病人的一般主观症状,而无客观的明显治疗作用。
  
  6、治疗神经衰弱
  
  人参对神经系统有显著的兴奋作用,能提高机体活动能力,减少疲劳;对不同类型的神经衰弱患者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使病人体重增加,消除或减轻全身无力、头痛、失眠等症状。
  
  7、人参还有提高视力及增强视觉暗适应的作用。
  
  在文中为您介绍了关于人参购销合同的一篇范文,在购买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中一些内容,比如说合同注明的人参的规格以及人参的数量,对于成交的单价等等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市场上有很多假的人参,在合同中最好是约定如果经过鉴定人参的质量有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的有关内容,否则一旦发生了法律问题自己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想了解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 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款或关键性字句。若为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的错别字则会对协议有影响;若非实质性内容则没什么影响。建议还是更正为好,避免以后得不必要风险。 ...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


·一、出租人无所有权出租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无所有权出租解除合同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依《合同法》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不定期租赁,租赁标的物灭失等情形。其中,不定期租赁有...


·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怎样避免?
      对一些好不容易买好了房子的房主来说,接下来更加操心的事情便是对房子进行装修了,我们都知道关于室内装修的纠纷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这与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签订有重大的关系,那么,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避免?下面,的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室内装修设计合同的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此来告诉...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  男,...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留置权在生活是非常常见的。在保管活动中,本身就存在保管物,那么,它是否就等同于留置物,对于寄存人,即被保管人,不支付费用的情况,保管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而留置权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我们在涉及交易等正式事件之前,都需要签署有效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特意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撤销合同定义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胁迫。3...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1、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