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18、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注: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者伤残,那么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残,对于十级伤残的鉴定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伤者的情况来进行鉴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如果车被撞报废了怎么赔偿?
      如果车被撞报废了怎么赔偿如果你购买的有车损险,保险公司会赔偿你正常车辆实际的折旧后的价格,赔偿后车辆的残值贵保险公司所有,如果你要车辆残值,那么保险公司会用把理赔金额减去残值的评估价格后赔偿你。二、双方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如下:(一)正常事故处理流程1.事故发生点为高速公路时,不要...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 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已由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了,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一、交通事故评伤残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伤残流程是什么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一、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是可以注销的,摩托车没年检超过审车月份的最后一天注销。注销期限具体如下: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应该报警处理,当然这可以说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实并不清楚交通事故报警的具体应该怎么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报警应该怎么做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想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


·车祸责任划分对半如何赔偿?
      车祸责任划分对半如何赔偿?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此时车祸中的当事人都是承担50%的法律责任。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义乌居民因为交通肇事被刑拘的,经检察院起诉,法院会做出判决,量刑标准如下: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


·车祸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一般交警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可能需要面临提起诉讼的问题。这种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其法定的程序,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车祸民事诉讼流程,供您参考。 一、一审阶段 (一)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