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一、犯罪预备的中止可以减轻刑法吗?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指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犯罪中止的行为特征: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是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预备就是还没有开始实施犯罪,只要在为犯罪做准备,但是如果在这其中自己主动的中止这一行为,那么一般是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就算是别人受到了伤害,也可以在既遂的条款上进行减轻刑法。
  
  
  
  
  
  


·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有意伤害罪要求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追究刑事职责,处罚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意伤害罪】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有什么? 一、未成年人犯罪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指定对象上看,指定辩护人必须具有律师身份,这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更加专业的...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有些网络诈骗的行为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时候涉案金额会比较的高,那么,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故意毁坏财物可以拘留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是怎样定罪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是怎样定罪的?近几年来,有越来越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来编造虚假信息进行诈骗,这种诈骗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人民百姓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为了能减少这种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一、电信网络诈骗...


·网贷逾期会有刑事责任么
      网贷逾期会有刑事责任么网贷逾期的话,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起诉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法院裁定你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涉嫌犯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还款,也就是恶意逃...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犯罪既遂的标准并不是只能为实际标准,也可以是形式标准。具体的标准如下:1、犯罪既遂的形式标准行为完全实现分则某条规定的构成事实,具备适用其后法定刑处罚的基准条件。2、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使法益遭受侵害。二、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


·拘役最低多少天 拘役的适用于哪些对象
      罪犯如果是被判拘役的话,则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刑罚。从这点上来看,其实拘役的强度就远低于有期徒刑的。而在刑期上面,拘役也没有有期徒刑的刑期那么长,那法律中规定拘役最低多少天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适用于哪些对象?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三个基本...


·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
      随着国家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总是层出不穷。像团伙盗窃案这样的恶略犯罪案件,您在生活中也时有听说,法院在对团伙盗窃案进行量刑的时候,对主犯和从犯的判决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以下的资料当中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团伙盗窃罪主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