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要求补发工资、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来申请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并要求赔偿,是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
      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同时视为跟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二倍工资的支付,需要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关于此类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实务中存在...


·年满十六岁是否是童工?
      在我国,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最关键的就是在年龄的认定上面。虽说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法律的对待态度却是不一样的。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是严令禁止使用童工的。那实践中,年满十六岁是否是童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年满十六岁是否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二、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


·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
      劳动者工作的价值体现就是工资,对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人来说,工资收入应该是每月比例最大的固定收入渠道,因此也是劳动者最予以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来说更是如此,那么,如果是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按规定月底入职何时发工资工资,是员工所应得的薪...


·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一、左跟骨粉碎性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凡符合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髌骨、跟骨、距骨、 下颌骨 、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根据上述标准,和其他工伤法律条例规定,工伤骨折构成10级,如有...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别的工伤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根据...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