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 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2)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 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 ? 基建文件(A类)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4、 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5、 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4)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部分内容,从内容中可以看出该规程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资料的合理管理才能保证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查阅。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
      一、公司辞退员工失业金怎么领?1、失业登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登记;2、提交相关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张1寸免冠照等。3、审核:由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者发放《失业证》;4、领取:审核通...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已经十五年,并且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是不能辞退该员工的。那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我们为您作以下解答。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
      一、外包工工伤认定责任怎么承担?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被迫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通常员工想要离职的话,都是需要事先通知单位的,而要是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就擅自离职的话,就有可能给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失。那单位在遇到员工擅自离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举证责任后果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在证据规则中,对举证不能的后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


·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的劳动纠纷并不少,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了劳动纠纷该怎么办呢?有很多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者在解决劳动纠纷时,如果最终走到了诉讼这一步,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下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


·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参加工作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推卸责任,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更甚者不发工资,有的用人单位甚至雇佣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出现这样的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童工上班没签合同老板不发工资 使用童工属于...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就,因此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一些单位因为自身的发展会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业用地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1、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赔偿的方式也是获得N个月的正常工资,赔偿金按照工龄来算,工作满一年赔该岗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十年赔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前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