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您阅读。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2)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
  
  (3)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
  
  (4)设备管道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5)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筑面积。
  
  二、建筑密度计算
  
  (一)建筑密度定义
  
  建筑密度是指建设用地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建筑基底面积定义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者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的面积。有裙楼的建筑计算主楼的基底面积时,可将裙楼屋面视为地面。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1、独立的建筑,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2、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3、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的包括:
  
  (1)高于室外地坪大于3.5米的悬挑不落地的阳台、房间等;
  
  (2)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出入口等地下室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内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
  
  三、绿地率计算
  
  (一)绿地率定义
  
  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或以上道路算至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0米;
  
  (3)算至用地红线或围墙;
  
  (4)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步道、小广场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但面积不宜大于绿地面积的30%。
  
  2、停车场绿地面积计算:
  
  满足以下规定的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面积: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10厘米)。
  
  3、架空层内绿地面积计算:
  
  建筑物首层为架空层时,架空层内绿地计算起止界可从柱外缘或边梁外缘投影线起算,至架空层内架空层净高一倍处,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4、树阵及树池的绿地面积计算:
  
  (1)采用树阵植树方式的,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5.0米、且树阵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按树阵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2)对于单植乔木(如行道树等),按树池面积计入绿地面积,或按每株1.0平方米计入绿地面积。
  
  5、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屋顶作为绿地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其实际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规划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科学开展,如果工程规划管理出现问题,将会给城市的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对容积率计算规则、建筑密度计算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调解 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一、通常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通常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有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如果员工在这企业工作的比较满意,那可能就会在原来的合同到期后,还会在与这家企业再签订合同,称之为续签。现在我们就来给您讲讲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呢? 劳动合同到期在什么时候续签?一个月之内。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或报账后,一方应清偿所欠的工程款,以避免发生工程款纠纷。就清偿方式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哪些呢?现实生活中,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是非常多见的,关键在于对拖欠工程款怎么追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这...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了统一和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河北工程建设标...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后,应什么时候开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着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就此索要赔偿。如果职工提请仲裁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那么不影响仲裁的,而且要证据充分,那么就可以申请相关赔偿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其中不同的方式下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情形。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性辞退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错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镇江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在身体恢复后,领取工伤认定书去相关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以要求企业做出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的费用具体规定。那么,镇江工伤鉴定要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工作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