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在当下,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都会寻求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那么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您知道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程序 ?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一份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程序,以帮助您更好的办理相关事务。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案范围:
  
  (一)下列争议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下列争议作为人事争议案件处理: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
  
  7、证据材料
  
  8、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9、回避申请书
  
  10、撤回仲裁申请书
  
  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人递交仲裁申请材料。
  
  2、仲裁委员会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立案审查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劳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
  
  (2)是否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是否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4)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3、仲裁委员会组庭排期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
  
  (1)向当事人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等;
  
  (2)双方证据交换;
  
  (3)处理申请回避、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反申请、撤回仲裁请求等其他诉求。
  
  4、开庭审理。
  
  5、出具仲裁文书。
  
  以上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出的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发现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了解


·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的一项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使企业在高温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在关于高温补贴当地规定中,只是对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有所规定,对临时工的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一、临时工高...


·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办理后续事宜?
      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时,首先应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通知书后,对于因工伤导致身体出现残疾、或者对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结果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办理赔偿事宜呢? ...


·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下社会,各种工伤事故经常会发生。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难免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而,不同等级的工伤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对应不同。那么,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三者虽然同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并非每一类民事纠纷均可无差别的选择适用其中任何一种。仲裁作为一种带有民间性 和司法性的特殊的社会救济方式,根据我国《仲裁法...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一、通常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通常加班费基数的计算有以下几条规则: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一、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一个考验期。无论对于劳动者来说还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为了之后更好的工作,但是试用期是不能无止尽的,那么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1、法律规定 ...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条文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临时工一般也是需要签订的,来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都包含哪些条款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合同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