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体赔偿金:
  
  1、人身自由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刑拘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有非法限制的,每天的赔偿金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上半年国家员工的平均工资折算。
  
  今年最新要求,要求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办理自己司法错误而导致的误判时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最新的每天赔偿的标准258.89元。
  
  2、精神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规定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不应该超过规定的生命健康赔偿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总和的35%,最低不能低于1000块。
  
  一般被刑拘的,只有几种出来的可能:第一,取保候审,就是你的担保人交一定的钱,先把你放出来等着处理的结果,在取保的范围内不能离开家或者去往外地,取保候审维持时间一般是一年,第二种就是法院看你认罪态度好,犯的事也不是太大,就不用处罚了,第三种就是你有重大的传染病的,就选择保外就医了。
  
  三、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工作人员进行错判误判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让当事人受到合法的权益,而且在申家赔偿的时候也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国家的赔偿都是以日工资来进行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


·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如何分割?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虚拟财产进行分割,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非常明确的规定。最好的办法还是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参考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对虚拟财物进行合理、合法且符合市场定位的价值认定,然后双方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虚...


·新婚姻法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女方陪嫁的规定是怎样的?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


·离婚3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怎样?
      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然后通过离婚方式解决双方之间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家庭,他们不单单要面临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离婚3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怎样? 一、离婚3岁孩子...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


·协议变更抚养权范本是什么
      在生活中,其实夫妻双方离婚往往孩子是最受伤害的一个。但是,对于有些实在是过不下去的夫妻来说,只能选择离婚了。夫妻离婚后,如果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想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这一问题。那么,协议变更抚养权范本是什么呢? 协议变更抚养...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


·2O15年国家赔偿金标谁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在些过程中侵犯公民人生自由,公司生命健康权的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金的标准每年都会有一定变化,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介绍国家赔偿金标谁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赔偿金标谁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一、丈夫把妻子赶出家门违法吗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3、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人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没有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