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第一节公诉案件中,具体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我认为,该条规定的意义在于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因为它规定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具体确定开庭日期之前,宗旨也是解决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具体规定了具有哪些情形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件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并且规定了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该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上可以就控辩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和听取意见的范围: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民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是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三十一条、四百三十二条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单、辩护人提供的无罪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了解辩护人收集的证据等情况。对辩护人收集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提出。公诉人通过参加庭前会议,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争议和不同意见,解决有关程序问题,为参加法庭审理做好准备。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庭前会议中提出证据系非法取得,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在开庭审理前进行。
  
  了解了关于庭前会议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后,作为辩护律师应当做哪些准备和注意哪些细节呢?通过办案实践,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第一、把握庭前会议的时间。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后并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辩护人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庭时间前是庭前会议的召开时间,当辩护律师领取起诉书之后就应当着手进行准备,同时法律仅规定了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可见即使不召开并不影响法院的审判进行,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在庭审中出现非法证据排除等系列影响审判顺利进行导致审判中止、延期审理的情形出现,辩护律师最好能在合适的时间内书面提出召开庭前会议的申请。
  
  第二、把握庭前会议要解决问题的内容。庭前会议是为了解决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而设置的,辩护律师应当通过阅卷列出问题提纲,比如:管辖是否有问题;合议庭成员或者其他司法参与人是否需要回避;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已收集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未提交的问题;控辩双方有无新证据问题;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单进行审查,看是否存有异议;是否存在非法证据需要排除;是否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需要不公开审理的问题及其影响审判程序的问题。
  
  第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各种申请。通过阅卷发现案件中存在庭前会议需要解决问题的内容时,应当根据不同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请。例如:改变管辖的申请;回避的申请;调取未移交相关证据的申请;要求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接受质询的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申请等等。
  
  庭前会议主要是对在开庭之前的一些相关事宜做出整理,以及看是否双方能够有沟通协商的可能,然后对案件的证据进行确定和梳理,保证在开庭之后法官在进行询问时不会出现相关错误,对于会议记录,就需要把双方在会议之中所有的沟通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不得有差错。
  
  


·刑法修正案时间效力是什么?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作为处理刑事案件重要法律依据的刑法也在不断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需要。每次刑法修订案都会列入一些新的罪名,这就涉及到一个时间效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时间效力是什么?下面您通过我们整理的法律知识了解下这方面的内容。 最高人...


·挪用资金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也可以叫做证据不足,这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而此时刑事案件已经起诉到了法院,那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生产劣药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究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


·无期徒刑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无期徒刑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


·行为人只构成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吗?
      行为人只构成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吗?可以的,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


·逃税漏税最高刑罚是什么?
      逃税漏税最高刑罚是什么?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接触到很多种税费,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任何企业都应该按照规定报税。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企业存在逃税漏税的行为,它们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触犯刑法。那么逃税漏税最高刑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般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怎么处罚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虽然法律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具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您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


·无期徒刑能减刑吗,无期徒刑能否减刑
      单从无期徒刑这几个字上来看,可能很多人都认为此时就要一辈子坐牢了,但其实并不然。我们发现,很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最终都是出狱了的。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可能有的人要说是因为减刑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能减刑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判无期徒刑能减刑吗罪犯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