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必须进行清算以偿还合伙债务,那么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1、清算组织的构成。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清算组织的执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是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是清缴所欠税款;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五是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是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合伙债务的偿还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是合伙企业的债务;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四)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合伙企业的解散与公司的解散不同,其中合伙企业的解散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而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后,其债务还是需要进行偿还。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属于有限合伙人的话,则就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只有普通合伙人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怎样的后果?
      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怎样的后果? 在我国,每一个公司都有着公司法人。而公司法人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利益,肩负着很多责任,任何一个行为都会对公司的生存发展带来影响,都必须符合公司法人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替人担保会有着怎样的后果呢?接下来就快随我们来详细的看看吧! 作为企业法人给别的...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公司法人是公司设立的,它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是要能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公司所欠债务偿还的一种称呼。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当然需要。如果不变更,将会对公司造成...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资金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1)注册资本。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典》(...


·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
      对于我们您来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公司都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份制的公司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的一种是无限的这个我们您也是都有了解的。对于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对于股份制也有规定。那么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呢?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


·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
      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应收帐款或者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借款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


·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公司成立之后需要准备很多事宜,包括很多部门的成立及法人代表的选择。而法人代表是一个很特别的职位,代表着整个公司的利益,必须是对公司的发展非常有益的人担任才行。那么,替别人当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呢?一起来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替别人当法人...


·公司的股权受侵权责任法约束?
      公司的股权受民法典约束?公司的股权不受民法典约束,在我们国家股东以及股权的一些规定,都是按照公司法律规范来进行调整的。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是什么目前,各种新兴创业模式兴起。由于小微企业在创立之初资源不够充沛,导致资金链锻炼因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创业企业融资租赁的模式备受广大创业者的青睐。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一、什么是创业企业融资租赁 创业企业融资租赁兴起于20世...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从企业决定要进行改制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要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而且不管是民营企业改制,还是国家的集体企业改制,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流程来进行,企业改制是有详细的步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一、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 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 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