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
  
  2、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视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3、让不办理交接就"自动消失"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加入劳动法规定的“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条款,并将之细化,以此来约束员工。
  
  二、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正常情况下,不管是劳动者自己主动申请离职还是提出辞职,或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开除了,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而要是没有交接自己的工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单位其实是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一、法院的罚金不交派出所的保证金拿的到吗 拿不到,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这类情况,在宣判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暂缓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事实上,在适用罚金刑时,法院一般在判决前,就会跟被告方沟通,要求提前准备好罚金,如果拒不缴纳的,在量刑上,必然将从重处罚 1、公安机关...


·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扣12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鸦 4、造成交通事故...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按照醉酒驾驶进行处罚,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另外,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醉酒驾驶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和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一、继承人继承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乘20%征收。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


·一、交通事故最低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最低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如果不能证...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人保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


·交通事人伤如何定损赔偿?
      交通事人伤如何定损赔偿?交通事故人伤的定损赔偿只需要按照实际花费的医药费以及伤残定级后对应的补偿数额进行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不是自动的。 在制订《物权法》时,已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缴费续期的问题,放弃了“无偿自动续期”的方案,采用了“自动续期”条款,回避了无偿自动续期,为以后的缴费续期,留下了法律通道。目前,尚未制订有关收费细则法规。 二、相关内...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等,但正是因为伤残鉴定结果的重要性,因此允许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那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1、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