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侧重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保证房屋拆迁顺利进行。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基价和房屋结构补偿基价构成。房屋区位补偿基价主要包括土地补偿价值及配套费用等。
  三、成套住宅房的补偿成套住宅房是指室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单元式多层楼房。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楼层差的实际情况,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
  四、非成套住宅房的补偿非成套住宅房是指功能单一的三层以下非单元式住房。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
  五、非住宅房的补偿非住宅房是指房产证载明“住宅”以外其它性质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K3×K4+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自然层数确定。K3为用途系数,根据房屋用途性质确定(包括营业、办公、工业及其它)。K4为临街一层营业房街区系数,根据临街一层营业房所在道路及临街状态确定。
  六、实施货币补偿的,在本规定住宅和营业房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8%。
  七、实施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位置、房价应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公布,安置房价应参照年度拆迁货币基准价及相关因素确定。
  八、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本市被拆迁房屋,以本规定为基本依据。
  九、涉及单位单宗大面积土地收购储备及市政工程拆迁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未能涵盖的其它情况,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一、各县(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本规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执行。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拆迁项目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详细的规定了安阳市的征地拆迁的细则,以及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实行补偿的方法有许多种,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都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法。被征收土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相应的依法获取自己的补偿。当您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受到侵犯时,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 我国的地质灾害的种类还是有很多的,比如说有地震,经常发生的,还有山洪、泥石流、冰雹等等许多。当发生地质灾害的时候我们应该懂得如何的保护自己,国家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哪些呢?下面律师366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通常是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由此肯定会损害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补偿安置是少不了的。广汉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其具体内容。 ...


·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
      在我国法规当中,人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和分配。但是因为我国国情,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并不是说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长期占有。土地使用证也是有时间年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土地使用到期了怎么办...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一、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点的含义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1、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构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


·最新的个人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现代社会,拥有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人不可避免的会有想把土地出租或者转让。而在租赁土地时,那就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法律的约束和管理。所以,个人土地租赁合同是每个租赁土地的人必要要了解并且学会。一份个人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相信会给很多需要土地租赁人士很大的帮助。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举例,...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3810元/亩;旱地/园地:16905元/亩;林地:845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22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