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多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合并比例是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专用帐户”的开立、撤销及该帐户资金的划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于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我国新《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可推出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可以不超过百分之七十。所以,固定资产作为实收资本,最多总资本比例的70%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理论上零元创办公司的这种状况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实现的,因为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在没有一块钱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开始运营工作的,所以,首次出资额占到公司总注册资本的多少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注册资本上的一些政策可以详细到当地工商局查询。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一、变更公司法人费用是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 ,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部法律,从名称上来看也可以看出公司法主要是归置公司的相关主要事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仅有成绩公司还有公司解散,因此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公司法3%中小股东诉权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3%中小股东诉权的方式有哪些?当股东个人权利或公司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享有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权利,这就是股东诉权。它包括了股东个人利益的直接诉权和为了公司的利益的代位诉权。1、股东直接诉讼权新修订《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
      跟分公司签合同风险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


·公司里面职务发明分成几种?
      公司里面职务发明分成几种?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专利权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


·汉唐企业融资案例反应融资的基本流程
      汉唐企业融资案例反应融资的基本流程 任何企业都有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急需资金的支持,但是有的时候很难获得资金的支持,只能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的问题,汉唐企业融资案例很好的反应了融资的各类问题,但是融资必须按照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来,确保融资的资金顺利到位。但是具体的融资内容...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