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律师能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 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 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 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 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辩护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法院审理阶段要做的事情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下,律师不会在不计后果的替犯罪嫌疑人争取所谓的取保候审了,这个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是阅卷,专业的律师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怎么办
      刑诉法是保障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最坚实的后盾,也是我国对犯罪分子惩罚最严厉的法律。普通老百姓可能认为该法律只处罚本国国民,如果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是否适用该法律产生疑问,答案是肯定的。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处罚的力度同本国国民是一样的吗?在此为您解答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怎么办这...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一、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


·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量刑处罚?刑事玩忽军事职守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查明案件事实有重大帮助的物证、书证等,可以依法扣押,具体由侦查人员执行。当然,执行扣押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扣押和案件无关的财物,这方面,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扣押方面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


·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寻衅滋事罪要坐多久的牢?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换言之,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犯罪人员判缓刑后犯新罪怎么处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