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农村与城镇的生活方式、生活水平等存在差异,因而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按照农业与非农业的标准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受害者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居住在城镇达到一定期限或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从而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城镇发生交通伤残的赔偿与农村的赔偿的区别主要在于两地的生活水平上的差异,一般来说,城镇居民因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所需要的赔偿也越高,但对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应当是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赔偿和处理。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会被判刑吗?1、涉嫌醉驾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通过走工伤程序与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所涉及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项目是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了哪些情况?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哪些情况?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1、当...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患者伤情的办法具体如下: 1、首先抢救伤员 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先拨打120急救电话,仔细描述清楚事发地点,随后尽自己的可能抢救伤员。 2、报警、报保险公司、设立危险警...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
      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需要想法庭提交一份代理词,而这个代理词其实一般是有委托的代理人帮助自己书写的。那究竟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


·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
      交通事故拘留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是,适用刑事拘留: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
      辞职不办交接可以吗 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要开离职证明,不能妨碍员工争取下个工作。不过,员工辞职时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要跟公司办理交接,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接着才能拿离职证明。不过,有些员工因为辞急工,或者被公司为难难以交接,那么就要确定不办交接是否可以拿到离职证明。 事实...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显而易见,在当今这个开放的经济化社会,个人投资方式也迅速得到发展和扩大,从目前的市场规律来看,新三板已经成为当下较为普遍的投资理财方式,其买卖交易方式也与普通投资有所差异,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吧。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的处罚?
      一、醉驾后交通事故的处罚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