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其中,软件著作权受到的限制与其他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作品不在其列。使用他人作品的方式可以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改编、翻译等多种形式的使用,但这种使用必须是以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目的,而不能用来出版、出租、出借和其他营业性的使用。不能超出个人范围扩展至第三人或者家庭其他成员或为盈利等目的使用均不是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规定的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引用他人的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出处和作者姓名;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引用比例不适当,很可能转化为抄袭,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报导新闻时事即以报导单纯的事实消息为目的,由传播媒介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向公众提供作品的片断,不可避免地再现已发表的作品。在这里应注意以下四点:1、使用目的仅限于报道时事新闻;2、被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3、符合引用的数量限度;4、应注明被引用作品的出处。(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或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这些文章通常是表明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在经济、政治、外交等问题上的重大方针政策,希望广为传播,为国内外读者、听众迅速了解。
  二、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一)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二)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三)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四)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可以说软件著作权是比较特殊的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近年来受到广泛的关注,而这其中只有保护好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于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可能对于商标的种类规定也就不一样,那么我国的商标包括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产生? 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根据《伯尔尼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著作权都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属于自动产生。同时,《世界版权公约》和美国等少数国家则采用加注版权标记才能...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发明创造要想获得法律保护,那么最好就是申请获得专利权,这样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最长可以达到20年。但需要注意,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发明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时的费用:申请费90...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近年来,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很大挑战,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那么,通常情况下,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下面,我们将结合法律知识,在下文中回答这两个问题。 一、网络版权侵权原因 网...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一、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 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 2、诉讼请求 在商标侵权中,诉讼请求一般会涉及到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公开声明、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求。 商标权纠纷在侵权形式和范围...


·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有关法条是什么?
       一、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有关法条是什么?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一)立法目的 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不但对专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而且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本身的规定也做了诸多的修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怎么计算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怎么计算在因为专利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时,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但是在计算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时候,不少人就犯难了,因为不知道应该如何计算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怎么计算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