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通常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但您了解征地拆迁办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吗,相信通过下面我们对它的介绍能增进您对这方面的了解。
  
  一、做实清算审前调查了解
  
  为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1、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并落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的征地拆迁,落实所征地块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
  
  2、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即在实施征地拆迁前是否获取了征用土地的批复和拆迁许可证,是否进行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公告、是否举行了听证会程序。
  
  3、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合法合理性,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的制定、批准及执行是否为同一工作机构。
  
  4、了解征地拆迁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签字审批程序是否与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相符。
  
  5、了解征地拆迁资金的核算审批流程,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二、制定清算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有助于审计人员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还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的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步骤与具体审计方法等。
  
  三、把握现场清算审计环节
  
  (一)确认征地拆迁面积和房屋权属。
  
  被征地拆迁户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套取建设单位下拨的补偿资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的确定权属环节。征地拆迁勘测丈量点多面广,涉及户数多,审计人员不可能全面进行核实。因此,对征地拆迁勘测丈量资料的审计应把握关键点。从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突破口。
  
  通过勘测丈量资料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登记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勘测丈量资料与证件、测绘认定、评估认定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寻找是否存在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费的线索。审核拆迁台帐,核对其登记的房屋用途、补偿面积是否与证件登记用途或相关证明一致。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获取第一手资料来考证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和其他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单位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土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通常通过县、乡、村有关部门以支付现金或发放存折的方式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1、审核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筹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
  
  2、审核资金在拨付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
  
  3、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审核是否以包干名义,巧立名目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4、由村 (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审核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5、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支付,是否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一般都会经历清算审前调查的了解、制定清算审计实施方案、把握现场清算审计环节这三大工作流程。由于征地拆迁的复杂性、涉及到的民生利益重大,所以我们建议被拆迁人应提早了解所在区域征地拆迁政策,做好相关工作。想了解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不论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都可以由债权人启动清算程序。 (3)强制清算与...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


·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 1、公司破产,公司所欠债务,由公司的余下资产进行偿还.如公司资产不够清偿债务,按资产与债务的比例进行偿还.如股东未据实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补齐出资的责任. 2、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公司以及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经营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能走到破产的地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是出于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若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呢? ...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公司解散应该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不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企业要用破产财产清偿这些费用。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 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 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例如,债权人为了...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是您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员工都会失去工作,站在银行方面来说对于公司所欠的债务也会难以有保证收回。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帮您整理的资料,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个疑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


·2023年破产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
      破产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