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
  (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
  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而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金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工作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之处。其财务管理牵涉工程投标、建筑生产、材料采购、竣工结算等多个环节。通过核算、分析、对比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从而堵塞漏洞,降低成本费用。从此可以看出,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本质就是谋求“利润最大化”。企业财务管理则是基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财经制度,以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目的,合理组织资金运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的综合价值管理工作。因此,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谋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本质的必然要求。同时其也是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方针,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谋求发展必须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选择。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全方位更新财务管理观念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我们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财会部门应参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如果财会部门只“记账、算账、报账”,那么财会部门的“财务管理”只能是“理而不管”,财务监督只能是一句空话。为此我们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道财务保安防线,实现财务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还应立足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潜能,运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手段,改造传统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模式,以成本、效益为核心,通过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节支增效,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良好的企业管理基础。
  (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施工企业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内部稽核、内部牵制、财产清查、内部审计、原始记录管理、岗位交接、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组织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为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使企业财务人员有章可循。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转,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构建强有力的财务管理体系
  为了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企业要在“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大力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首先是构建强有力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强化财务管理与控制提供组织保证。在公司设置总会计师的基础上,分公司设置主任会计师,项目部设置主管会计师。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主管会计师分别为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子成员,参与各级经营决策。主任会计师由总会计师提名,经公司考察合格后由公司聘任;工作不称职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由公司调查处理或解聘。公司对主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实行授权管理,直接对企业法人负责。
  (四)加强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施工项目成本费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程施工成本一般比较高,各种物资、材料费用约占工程总成本30%,有的甚至更高。因此,必须有效控制材料费用的支出,这对降低工程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施工企业耗用材料品种较多,除主要用于工程主体施工的钢筋、水泥、木材外,还有用于临时设施、福利设施建设的其他非主体工程的耗费,因此一定要建立健全对材料物资的管理,严把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出库、耗用五关,做到材料采购有计划,质量有保证,管理有办法,消耗有定额。材料消耗不得超过内部消耗定额,对超出定额的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奖罚。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材料的使用,避免停工待料现象发生;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定期盘点,随时掌握实际消耗和工程进度的对比数据;抓好工程质量,避免材料不必要的浪费和损耗;对于周转材料要及时回收、整理,使用完毕应及时退场,这样有利于周转使用和减少租赁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国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上都拥有若干施工项目部。但是由于施工生产周期长,流动程度大等特点,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管理分散,加之一些工程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不同,使资金协调运作比较困难。只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运行监控力度,保证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为此施工企业要建立资金核算制度,把好工程资金控制关。推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的收入都必须先打入施工企业开户银行,然后转入其内部银行账户。然后由财务部门扣除应交管理费、税金以及代垫费用后视工程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这样既保证了资金的集中调控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在制定了适应施工企业经营发展的财务制度后,重要的是培养一批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道德的财务人员,这也是施工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石,以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向企业领导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在提高财务素质方面,主要注重以下三方面:一是在招聘中,要注意选对人,选择那些掌握新会计准则技能,吃苦耐劳,而且有进取精神的人来担当会计工作;二是在工作中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学习,及时掌握更新的会计政策与方法,促使会计人员能主动更新相关知识;三是管理考核中,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考核,要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综上可知,加强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不仅可以优化建筑工程企业的流程,还可以保证企业再生产的进行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若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紊乱,势必成为建筑工程的一颗蛀虫。重视资金的管理是一个企业良好发展的重要性。如果您对此还会有不解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那么问题来了,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一、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 中暑属工伤,无严重后果也可申请。《...


·怎样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讲可能知道什么是工伤认定,一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如果构成那么接下来受伤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不过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做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


·要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处理劳动争议有几种方法:首先,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谈判进行和解,这是双方努力解决争议的第一种方式。当然,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意愿,或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者仲裁程序。2. 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比较合适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自己负担医药f费。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做合适呢。是在受到伤害后直接就去做还是说要先跟公司的有关领导反映这个情况后再去做。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下。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个...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
      在我国,由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他们去厂里工作来获得报酬。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厂里招收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厂里面收童工会咋样处罚呢?我们为你解答。 厂里面收童工会咋...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主要是因为员工是违约进行离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员工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事故时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交通事故、工程事故等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经,很多时候受害者并不知道怎么去计算自己的赔付资金,那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十级残废应赔偿多少钱? ...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除特殊行业必须开工外,很多公司优先采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