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属缓刑申请条件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家属缓刑申请条件是什么?缓刑不是家属或犯罪嫌疑人申请得到的,而是法院依据法律条件作出的判决。适用缓刑的,法院会依法判处缓刑;不适用缓刑的,法院不会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撤销条例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三、缓刑制度的优点: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那么在进行处罚和量刑时也是会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和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的,如果当事人给社会大众造成的伤害较小同时有强烈的悔过情节时也是可以判处缓刑,但是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是给社会大众造成非常恶劣的罪行时也是不会适用于减刑和缓刑的。
  
  
  


·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我国的法律程度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因此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问题上下一句法律手段也就是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关系到户口的问题,那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
      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社会发展到现代,女性 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提升,但家庭暴力仍然存在。结婚之后,许多女性在与丈夫的相处过程中都会发现男性有家庭暴力行为,使得女性的身体和心理承受了巨大的伤害。那遭遇男性家庭暴力怎么办?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遭遇男性家庭暴力...


·离婚4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


·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结婚有什么条件
      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到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而在申请结婚的时候,也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行,那具体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能判多少年?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可能判处3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5年可以谈孩子的抚养权吗?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