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二、宅基地有哪些规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在农村地区中,因为宅基地问题而产生纠纷,其实是比较常见的。其实纠纷的当事人一般都是同村的邻居,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宅基地纠纷,其实是最好的。若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纠纷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乡镇调解无效的话,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只限承包方使用,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要证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及证明土地使用权的一个重要的凭证。房子一直都是您普遍所关注的问题,现如今,您都是已有房子,或者打算置购房子的情况。无论什么情形,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都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另外有的人可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出...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为了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开放商在征收后需要陪给回迁户房子,此类房屋也即拆迁户房。由于回迁房的价格较为便宜,故而不少人会选择购买,在北京生活的朋友,你们是否知道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呢? 一、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吗? ...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在我国,房屋的类型有很多,比如说有住房,既就是居民房,还有就是商品用房。不管是哪种用房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知识不同的房子和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和程序会有所不同,那么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铁路是重要的交通方式,可是如果要修建高铁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征用农民耕地的问题,那么就需要给予居民一定的补偿。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聊城的居民比较关心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聊城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


·在上海买房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房产本身的价值以外,上海关于房地
      在上海买房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房产本身的价值以外,上海关于房地产税的相关规定,也是上海市居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算是在上海,不同地区的房地产税在征收的时候都有所差异。除了公民个人以外,房地产开发商也需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 在我国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土地一直与农民们的生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现如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出现了许多问题,在农村这些问题越发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在2017年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新政策...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别墅、公寓或是宿舍。传统意义上的公寓分为两种:经营性公寓、公益性公寓。市面上正常看到的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都属于经营性公寓。一般的公寓概念深入人心,市民的第一反应都是年限较短的物业,其...


·场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在这契约型时代,无论是房租买卖还是场地租赁,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纠纷。既然签订合同就要确保其有效性,避免无效的合同。今天的我们就先给您介绍一下房租场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法律后果。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性的,只要是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就享有对土地的赔偿。那么,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推动安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虽然已经从过去的农业向工业化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需要通过土地征收来为工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条件,征收农民的土地也就会涉及到对农民进行补偿的问题。那么,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征地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