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二、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5.31%,四倍则为2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已略高于法定的最高民间借贷允许利率。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生活中,因借款利息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将利息条款约定清楚,而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最好是在律师的帮助下约定个人借款利息。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知道,个人借款活动中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它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这就使得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实际算借款的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现金存款如何征收遗产税现金直接赠与不征收遗产税的
      现金存款如何征收遗产税现金直接赠与不征收遗产税的。除非老z者把现金存折写成自己的名字,然后逝世了,要到银行办理转户手续。就要缴纳遗产税。存款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


·公司债券发行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发行办法是怎样的? 一、定义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


·哪些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哪些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


·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对方吗?
      欠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对方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得到债权人的许可。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


·追债注意事项
      企业在追债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流程 1.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A、证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