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签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合同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作的公证证明。合同的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依法作出的证明。合同的审批是指根据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由主管机关或部门对合同加以审核批准。合同的登记是指由主管机关进行登记。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综上所述,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推定形式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合同的形式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自由选择订立的形式,除非是双方有约定采取书面形式,又或者是法律、行政法规中要求只能采取书面形式的,其实当事人并不一定通过此种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实际考虑,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肯定要比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好,若之后发生纠纷的话,书面形式的合同也能证明很多东西,帮助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而往往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然而在我国对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另外,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相应的法条规定。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 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


·合同未写违约金怎么算,还可以主张赔偿吗?
       一、合同未写违约金怎么算,还可以主张赔偿吗? 合同未写违约金还是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的。依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法等均由合同签订双方约定;在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却在合同没写违约金金额的需要依据违约金具体条款协商确定;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赔偿金需要写吗?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赔偿金需要写吗?是需要写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一、签订两份合同以哪个为准? 1、签订两份合同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2...


·股份转让合同范本
      股份转让合同范本一般而言,投资者投资某家公司使其能够成立上市,那么投资者就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股权,享有公司每年盈利的分红。但是由于出于某些经济原因,股东可以将其手中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他人,那么双方就应该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使股份转让合法化。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一篇股份转让合...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候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确保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所以在餐饮饮食服务合同中的主要事项有哪些呢,如果要拟写一份餐饮服务合同又该都写明哪些款项呢。 餐饮饮食服务合...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 一、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以下我们从双方概念特征入手帮您解答下这个问题。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