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二、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对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2)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凡自诉人自愿撤回的自诉案件,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两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此种反诉指刑事反诉,即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牵连的犯罪行为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反诉须具备三个条件:①反诉的被告人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②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与本案有牵连的;③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原则应将反诉与自诉合并审理。自诉人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202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或者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时,必须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由当事人的家属或者是自己聘请的律师进行辩护,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必须是基于基本的案件事实。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2、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就解除权而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好。那么,在交易中,合同约定解除权应该如何行使呢?如果您考虑到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不愿意再履行,想要解除合同。那一般应在何时能行使您的合同约定解除权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约...


·合同解除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所设之规则除旨在鼓励交易外,更为重要之目的是矫正当事人间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利益失衡,违约损害赔偿原则就是其中一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1、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需要赔偿吗?看合同约定,没约定的,如果房东解除合同,赔偿剩余残值。租赁方解除合同,房东可以不赔偿《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可以得到的补偿
      您都在忙于工作,新入职的员工也在埋头苦干,但有的新入职朋友遇到了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不知道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的不在少数,不签合同意味着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对于入职不签合同该如何是好,可以到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可...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一、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知,...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当事人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