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我国,住房问题一直是被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与房屋相关的法律条例也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部分举措来控制房市行情,其中就包括征收房产税。不仅仅局限于个人,企业也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通过上述文章的说明,相信您对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同时也要合法纳税,坚决与偷税漏税行为作斗争,如果一旦发生偷税漏税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相关问题或是想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可以咨询本溪律师。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


·二手小产权房子怎么改名字
      二手小产权房子不能改名字。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购买者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


·北京房屋过户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对于在北京生活的很多年轻人来说,在高房价的压力下更倾向于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二手房。二手房交易就涉及到过户手续,那么北京房屋过户流程都有哪些环节,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下面我们就这些在房屋买卖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通过下文给您做个讲解。 一、北京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购买商品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毕竟此时一方面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另一方面光是完成了交易还不够,还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过户手续等等。而在付款方式上面也是存在一些差异的,那究竟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的付款...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


·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归谁
      有的男女本着要结婚的打算,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共同出资买房,之后作为两个人的新家。那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双方婚前共同买房,此时应该属于谁呢?这关系到离婚夫妻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为你做专业分析。一、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归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可以。未婚共同买房是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结婚证没有领之前先办房产证写你和她两人的名字,算你们共同购买,共同所有。如果办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按现在规定,房产证上都会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男女一起买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买房,可以是合伙人,共有人...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双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终结,但不并代表双方就此没有任何瓜葛,除了子女抚养问题仍然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外,还有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也必须等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割完成,那么,按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多少钱呢?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