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三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多久完成?就算财产分配协议做了公证,如果发现之前财产分割时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二、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管辖地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2、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3、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4、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公证之后,如果是一方反悔的,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准许的,但是如果是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并且第一次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间距离重新分割的请求时间不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是应当准许的。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公民需要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此时显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通过诉讼方式则还是有离婚成功的可能。但是公民在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时候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分配方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划分的比较清晰一些。那么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时,分配的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离婚不仅解...


·法律对重婚同居怎么处罚
      法律对重婚同居怎么处罚 一、重婚同居怎么处罚 对于重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自诉的案件的范围,受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情况其实在社会中是时常可以看到的,不过当前很多人对此没有明确的认知,所以很多人自身遇到这些问题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时,却不知道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对国家赔偿的相关意识水平还有待提高,那对于我们来说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呢?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


·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子女,是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是出现超生的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每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当地的相关的政策,供您参考。 一、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


·在我国存在女方上诉抚养费吗?
      在我国存在女方上诉抚养费吗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女方可以上诉申请男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有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抚养方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二、变更抚养权...


·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一、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父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人民法院对抚养费的给付作出判决。所以,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放弃抚养费的,但放弃抚养费会影响子女生活或者健康成长的除外。 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没有具体金额。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在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