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4、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开发时的相关方式,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来使土地的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可以进行商业交易。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是所有都能补办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那些问题呢?。下面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院子办证以及拆迁补偿的相...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给予征收土地所有者或者是使用者经济补偿是各国通用的做法。经济补偿具体是多少也会根据国情来制定。过高的经济补偿将不利于投资回报,过低的经济补偿也不会不利于征收工作的展开。所以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就会牵扯到多种因素。那么国...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6700元/亩;菜地:62370元/亩;果园:62370元/亩;茶园:...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拍卖、抵押等商业性操作的,但是拥有国有土地的企业常会为了能够让土地的利益最大话,常会希望可以将手头的国有土地转化成集体土地,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商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土地的价值,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
      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是否可以收回?对于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其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子昂现实生活中,父母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子女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若父母反悔,父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后能否收回?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父母把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法律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活力一下子就涌入广阔的农村田野,相应的就带了土地经营纠纷案件的多发,因为农村土地多涉及集体土地,对于这类事情解决就显得较为麻烦,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相关的发法律有哪些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书的相关法律 第一条...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一系列问题是居民必然面对处理的,每个公民都应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紧要关系熟悉理解,有了一定基础的法律知识,才能够恰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我们为各位提供了一些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 1、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