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的妻子与人私奔能报警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妻子与人私奔能报警吗私奔这种事情并不属于公安机关可以插手干涉的问题,所以因为妻子与人私奔而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话,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妻子与人私奔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所有人都联系不到她的话,那么作为丈夫,可以以失踪的原因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线索,让公安机关寻找妻子的下落。二、男女双方同居关系性质的界定,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不尽相同:第一种单纯同居关系,指同居关系双方均为未婚男女,婚姻法对此种同居关系不鼓励,但未明文禁止。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抉择生活的权利,对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和解除,不予干涉也不支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除,法院不予受理。第二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事实婚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一般要经诉讼程序。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认定为事实婚姻。若需解除,按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三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若需解除,可自行解除,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法院应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第四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因重婚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宣告予以解除。要知道,在妻子与他人私奔的情况下,能不能报警和报警之后会不会得到受理,这并不是一回事。在法律、行政法规上面,并没有限制说这样的情况不能报警,所以当事人此时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在报警之后,由于不属于管辖内的案件,往往是不会得到受理的。
  
  
  


·登记结婚一定要送彩礼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送彩礼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


·孩子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吗?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吗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6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如果男女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如果仅仅是举行结婚仪式的,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同时,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男女结婚的情形。那到底不允许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允许...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


·弟弟婚外情被抓,他一定要认罪才能取保吗?
      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算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在一起并不影响监护权的改变。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二)丧失监...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协议离婚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是否要公证
      现在的人们其实法律素质普遍都是比之前高的,因此在签订很多协议之后往往都还会办理一下公证手续。而实践中,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也有申请办理公证的情况。那到底协议离婚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一、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