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的,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是说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截至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其离婚后,仍需要依法承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但是,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实际给付需要以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给付方本身无力维持其生活,即使他应负义务,也无法实际履行义务。以上就是对抚养费承担方式的介绍,


·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 如何确定抚...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我们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事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


·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
      在家庭生活中,存在夫妻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为了减少医疗费的支出而提出离婚的情形。在道德上,提出离婚的一方不顾夫妻情谊而离婚是应当被谴责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因而就有女方生病男方提出离婚算遗弃吗的疑问。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n...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那对我们来说离婚后分财产应该怎么去分配呢?自动离婚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呢?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自动...


·如果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可以公证吗
      可以。离婚孩子归谁的声明书属于可公正的范围,离婚时双方写协议书时会确定孩子由哪方抚养,协议书可以公证,同时公证书是双方意见的公平公正的表达,则公证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二)继承;...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吗?
      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一定要给彩礼。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


·没离婚老婆跑了如何能查到?
      没离婚老婆跑了如何能查到?第一、赶紧联系亲朋好友,看看是不是去亲戚家了。第二,若能打通电话可进行手机定位,或者去营业厅调取通话记录。第三:可去派出所报案。1、一般情况:成年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