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的话,则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就会终止。在不续签的情况下,要是因为职工自身原因,比如要跳槽等,而拒绝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此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一、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 不可以。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现时代有许多的“豆腐渣”工程的混入,导致许多质量不好的工程,而这种工程往往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更加严格,同时,我们为您讲解下关于工程质量事故赔偿的标准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类别 ...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只要有人就会有意见不合,有争议。因为存在着错中复杂的利益纠纷,劳动关系双方更是如此。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人都会首先选择劳动争议的调解。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是否正确?我们会为您解答相关内容。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为了规范双方签署合同,规避合同风险,建设部门出台了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下面我...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玻璃幕墙在建筑完成的时候,是要对玻璃幕墙进行工程验收的,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玻璃幕墙才是安全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以下,关于玻璃幕墙验收标准的相关知识。玻璃幕墙的验收,具体包括下面这些内容。(一)首先玻璃幕墙以及玻璃幕墙的铝合金构件,在结构上面应该是符合横平竖直的标准,在玻璃幕墙的表...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事情,劳动者想换工作的时候,可以提前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会签署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结束。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甲方: ...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 工伤认定在我国,需要走一系列的流程,因此它的程序确实是比较复杂的。谁可以申报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