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后又转岗怎么处理?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合约员工岗位执行,如果不能按照原合同约定岗位,那么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之后离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则构成了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即使后期转岗的也可以在法律上构成了变相辞退员工的情况,员工可以依法维权。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组织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只有经过验收质量合格的,才能交给建设方。监理人员完成验收后,会出具一份工程质量验收单,写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这份单据非常重要,是对工程质量的初步判定。那么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


·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是一件没法预料也不能避免的事情。当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身上受伤了的时候,不要惊慌失措,及时寻找就近的医疗点进行治疗。完毕之后才开始考虑有关工伤赔偿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话题就是右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鉴定算几级? 一、右手食指末...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调薪对双方来说才算是合法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工会在劳动合同中发挥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但工会有责任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指导,以防止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有什么?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无疑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人员都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又应该如何确定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不仅涉及到某企业单位的盈利,也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抑制会印象工程质量的因素。常见的措施有控制措施、保证措施等,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在规定的年龄以下用工就是非法用工,法律也会追究责任的。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介绍下未成年用工的内容。 一、劳动法规定几岁算童...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前,大多数人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有少部分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于是就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受了工伤,单位也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的工伤鉴定请求。那么,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呢?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一、工厂倒闭如何处理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赔偿怎么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