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一、表演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表演属于人身著作权,受保护。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期中并没有区分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而是不管发表与否,统一对待。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表演的相关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著作权情况来进行处理,其它人员在需要使用表演的时候,需要取得表演人员的同意或者授权,否则就属于侵权的行为,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消除影响,造成精神损失来也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
      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国家规定的有侵犯商标权该怎么赔偿的问题,但是很凌乱不是很明确,这里问到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偿的问题,我们也是找寻了很多的法律法规来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你们能从下面的知识中找到你们的答案。 一、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一、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实践操作中,当事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判决,往往最后都是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而针对不同的诉讼,代理人的选择不同。那么专利诉讼代理人该如何选择呢?我们一起在...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下面主要对商...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代理公司抢注商标一般是不...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官费费用总为1305元,减缓费用个人为:370元,单位、企业:535元。2个及以上的单位不减缓,按1305元收费,2个及以上个人按照535元收费。 一、年费缴纳的时间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对于商标很多人非常熟悉,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商标,主要作用就是一个品牌的象征,对于商品来说非常重要,但是有时候会有很多商家侵权使用其他的商标,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但这也是有具体的保护对象的,那么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对此都是不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