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越来越迅速,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然而房产刚需使得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跟房产打交道。那么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房屋纠纷时,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针对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1、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应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此房地产纠纷产生后,根据纠纷涉及的标的大小,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哪些房地产纠纷须先行裁决,当事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纠纷,须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当事人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此处理仍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5、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是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原因使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房屋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6、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如何写民事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通过的详细介绍,我们基本可以了解到当我们在打房屋纠纷官司时,由于房屋属于大的标的物,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诉讼费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诉讼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填写民事诉讼时要注意一些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
      法律规定房产完税发票吗?现在税收是我国很普遍的现象,各种税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国家经济水平和谐发展的一种手段,缴纳税款是作为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产完税发票吗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房屋购买契税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是同一个意思。...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开发商进行商品房的销售,不管是销售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行,而具备资格的表现就是取得了相应的证件。那法律中规定,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呢?可能很多购房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之后,存在着房屋的价值上升或者降低的现象。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子价值的增值部分价值的计算方式是如何规定的呢?不同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具体是如何计算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 第一...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哪些?1、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民法典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


·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许多的家庭纠纷就与房屋的继承相关。其实只要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清楚我国关于财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这种问题就不难解决了。再婚后的财产继承也充满争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一、再婚后房屋第一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


·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一、有遗嘱房子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死亡证明。 2、准备以下材料到房管局过户: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 3)房产证。 4)遗嘱原件。 二、遗产房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


·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二手房是房产市场上的“香饽饽”,它因为价格较低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等优点受到众多买房者的追捧。但在一派繁荣之下,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时常出现。那么为了顺利购房,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1、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力等情况产...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一、五保户房屋遗产继承法中应如何处理?
      一、五保户房屋遗产继承法中应如何处理?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如今房价高涨不止的社会里,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买房是十分艰难的事,所以,大多数在外地打工的普通工薪族只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房子问题。而租房子不可避免的就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 ...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