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清算基金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顺序的问题,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财产的司法解释旧破产法第28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构成,为处理破产案件中认定破产财产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标准。第二十八条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但是,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做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新破产法仅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却没有具体规定破产财产的构成,因此很容易导致在处理破产案件时,对于具体财产是否是破产财产而发生争议。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基金财产破产清算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在进行财产清算时,还需要对上述规定的情况进行清偿,涉及到 工作的工资待遇或者赔偿情况应当优先分配。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
      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一家企业运营了几年过后,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不善,或者因为其他问题,导致整个企业的经济不能正常转动,还不能及时的清偿自己债务,便使企业破产,那么您知道破产企业债权人怎么申请债权吗?所需的材料有哪些?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债权人申请...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企业在破产之后有一部分的会申请破产重整,破产重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我们在准备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就要了解整个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下面为您解答破产重整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


·p2p破产清算司法流程是什么
      p2p破产清算司法流程是什么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 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


·破产 清算赔偿的顺序
      破产 清算赔偿的顺序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


·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
      我们知道,一般公司若遇重大危机且无法筹集足够资金来使公司起死回生的话,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申告破产的。如果一个公司已经破产,那么之后是要按照程序进行清算的。那么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企业清算是否包含对员工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一、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原告:中国建筑___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职务:董事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___E座。电话:___. 被告:咸阳___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阳,联系电话:___ ...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