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 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 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不在一地,应在哪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应当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落户口。
  
  过继后孩子的户口怎样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是民政局签发的收养手续了,还有收养关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从其他亲朋等个人家庭之间过继孩子的,需要有口头或书面过继协议,并需要到民政机构登记,如若不登记,则不构成合法的事实收养或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此时主要是因为其中一方可能婚后无法生育子女,而这个时候才会想到要过继他人子女。当然,这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收养的一种,而如果当事人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此时的收养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现在的年轻人选择离婚的不在少数,年轻人的离婚率也在攀升,离婚问题也是难以解决,为此选择起诉离婚的不在少数,起诉离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不因个人原因而改变,对于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夫妻双方到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起...


·起诉离婚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起诉离婚受理条件包括哪些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


·一、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吗?
      一、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吗? 1、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重婚罪属于自诉犯罪,需要由女方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启动自诉程序,追究男方和与之重婚的人的刑事责任。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需要国家赔偿吗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需要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夫妻离婚通常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由法官依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法院判决离婚这类民事案件都是有时间规定的...


·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手续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 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没结婚有探视权吗?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


·法院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院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卖亲生子女会怎么处罚
      有的人看到别人拐卖儿童能够赚不少钱,但自己又不敢去进行拐卖的行为,就自己生孩子,然后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以此来换取对价。在我国,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也是构成了犯罪的,那么卖亲生子女会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将亲生子女交给他人收养会构成犯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


·起诉离婚怎么调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有诸多的纠纷难以解决的可以求助于法院由法官审理后裁决,但是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后,法院并不会立即的审理而是进行多方的调解,尽可能的让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对于那些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案件才会开庭审理。那么起诉离婚怎么调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调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