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买房绝对不能够存在着攀比的心态,看见别人都有自己的实际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也要向银行贷款买房。房贷将是自己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需要长期背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决定贷款买房之前就要知道,在我国按揭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按揭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1、办理按揭要选对银行
  
  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买的是现房或者二手房,可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细越多,借款人可获得的金融服务也更加灵活多样。站在借款人的角度考虑,拥有的选择权越多越好。
  
  2、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资料
  
  对于个人来说,要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及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等等。如果夸大了自己的收入水平,不仅会在日后还款时可能发生违约,还会因为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
  
  3、申请额度要量力而行
  
  申请贷款时,要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等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否则将影响日后的生活水平。
  
  4、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目前两种基本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各有利弊。等额本息的优点是,贷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的安排家庭支出;等额本金的方式适合于收入较高人群,因其前期的还款压力较大。
  
  5、每月按时还款
  
  按时还款,是说贷款人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6、申请贷款前不要动公积金
  
  如果在申请贷款前,提取过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那么你的账户余额便是零,这样一来,额度也会变为零,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7、借款第一年别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你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8、贷款后出租房产别忘告知义务
  
  当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9、还贷有困难别忘身边银行
  
  当你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10、贷款还清后别忘撤销抵押
  
  当你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综合以上文章就能够看出,按揭买房子要注意什么的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强调,按揭的时候向银行申请房贷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能力,房贷是需要每个月按时还款的,银行不会考虑当事人在还贷的过程当中是否失业或者有什么变故,因此在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前,最好还是不要申请房贷,而且买房需要在经济能力充足的情形之下再考虑。
  
  


·买房子贷款能以两个人名义贷款吗 可以的。
      买房子贷款能以两个人名义贷款吗 可以的。 1、在买房的时候,一般也是会有很多签约的过程,比如说签买卖合同还有申请相关的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内容,这些都是需要夫妻两人都在场的。 2、同时,在一般的情况下,共同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还应该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夫妻两人也是必须都...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买房的事情而苦恼,近期,多地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沈阳的“租售同权”也将被立法推进,那沈阳房产租售同权到底是怎样呢?我们是选择是买房还是租房呢?下面将由带你了解一下。 沈阳房产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沈阳房地产租售...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怎样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离婚夫妻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该如何分配吗?这是与离婚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一、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自己居住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买更适合自己居住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于是就衍生了换房需求。简单来说,换房是现今大多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想要拥有自己满意的房子,但是多数人却不了解有关换房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导致未来发生换房纠纷...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除了会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之外,同时还会办理房屋租赁证,其实这主要就是为了加强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实践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 ...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用在房屋租赁上面可以说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用在房屋租赁上面可以说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很多人可能刚刚租赁了房屋,但因为工作、家庭的原因却不能继续租赁,这种情况下也无法退房,就想到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那一般刚租的房子能转租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刚租的房子能转租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


·房屋确权案件诉讼费怎么收?
      房屋确权案件诉讼费怎么收?1、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至100元。诉讼分为三类:一是给付之诉;二是确认之诉;三是变更之诉.侵权案件虽也有属于确认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