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女性怀孕生产的期限其实也是比较长的,而这个时候其实可以向用人单位请产假,这也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可不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怎么办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二、怀孕期间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而是应当进行延期,一般是延期到女职工产假结束为止,至于之后双方是否会续签劳动合同,则就要看实际协商的情况了。因为单位原因不续签的,就要做出赔偿。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
      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名字怎么样?一个公司的法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无疑是很重要的,当公司的法人代表有好处也很有风险,权利大责任多,可能承受的风险也大,那么到底注册公司法人用老婆这种方式怎么样呢?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相关法律规定内容? ?法定代表人是老婆的姓名,如...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企业类型,在关键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我国出台了多方面的国有企业管理办法。那么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吧。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是一个公司成立的基础,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等等问题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 创立公司时都是需要法人进行登记的,也就是公司对外的代表,但是如果公司或者法人个人原因需要进行调整,那么则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法人变更需要多少钱,有哪些流程呢?这主要分成两种情况,如果公司法人是纯虚位的,不占有股份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那么只要几百元就...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公司类型里面,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基本的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里面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上市公司。像投资者购买股票,就是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这是其融资的手段之一。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和其他地方基本上保持一致。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各个城市注册公司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注册公司的细节方面有些不同。那么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


·公司犯罪辩护怎么从轻辩护?
      对受指派或奉命参与人员犯罪无罪或免罪辩护单位犯罪是法定犯,政策性很强,刑法的手该伸多长,哪些人不该处罚,也完全是国家法律司法解释根据现实状况确定的。根据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减资 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 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 2、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