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的彩礼离婚的时候能要回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结婚的彩礼离婚的时候能要回么
  以下相关人员可以依据法律要求返还彩礼:1、给付彩礼的男方。2、给付彩礼的男方的其父母或亲属。3、给付彩礼的女方。4、给付彩礼的女方的其父母或亲属。对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被告的彩礼返还诉讼,或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辩可不予采信。当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必须属于以下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无生育能力会被判离婚么
  没有生育能力是否能够成为离婚条件?中国的离婚理由实行感情破裂说,那么没有生育能力是不是一定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只是两个人成为一个共同体,组成一个家庭,而子女、财产则是这个婚姻的附属产物。所以从理论上而言,只要夫妻双方符合婚姻的条件,这个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而不以是否有子女来衡量这个婚姻是否是合法有效的。但生息繁衍是人类依据人的自然属性当然享有的权利。所以婚姻中夫妻双方也就享有了生育权,它是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均享有的一种人格权,具有对世属性,公民有生育的自由,不受非法的干预。但是,生育权又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公民行使该项权利,仍需遵守法律设定的方式和界限,生育权的行使涉及生育权行使的方式、对象及限度等诸多问题,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意尤应被理解为生育权积极行使的必要条件之一,不能因一方不能满足对方的生育权,就认定侵犯对方的生育权,更不能就此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并不是说,如果一方的生育权没有被另一方满足,双方的夫妻感情就彻底破裂。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并不要求男方必须要给付彩礼给女方。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给付的话,其实法律方面也是不会作出过多干预的。至于结婚的彩礼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回,则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看与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是否一致。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各地都会出现离婚的情况,闪婚闪离的情况更是普遍,而在这过程中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些都是要解决的,每个地方处理离婚官司的犯法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呢?看下文中我们对厦门离婚官司的介绍。 厦门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一、收费标准 最...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


·国家赔偿申诉期限是多久呢?
      现代社会,国家充分的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国家政府侵害了公民的正当权利,是需要对公民进行赔偿的,就像前一段时间坐冤狱国家对其赔偿一样,如果公民对国家赔偿不满意的话,可以进行申诉。那么,国家赔偿申诉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赔偿申诉期限是多久呢这个问题。...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开庭审理?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选择离婚来结束这种困境。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实际操作中,在这方面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实在太多。这需要双方理智对待和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案例。一、案例:李某与张某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二、如有一下情形的经过调解无效的也可以批准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