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形式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公诉程序第二种是自诉程序。通常情况下,自诉程序都是法律所规定的特殊的案件,当然也包括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一些案件,很多人想知道。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自诉单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拒不执行构成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这样我国如果要提起自诉的话,那么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一下拒执罪,如果提起自诉的一些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不懂可以咨询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行为是什么?
      信用卡是人们进行生活生产储蓄及用作消费行为的一种工具。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的同时,信用卡冒用及诈骗行为开始出现。信用卡作为人们生活生产储蓄的载体,对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信用卡冒用诈骗行为对维护信用卡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那么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


·盗窃罪一般可以判多久,具体量刑是怎样的?
      盗窃行为自古以来都被规定了犯罪行为,如今世界各国也对这种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那么在我国,盗窃罪一般可以判多久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盗窃罪一般判多久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常见的抢劫犯罪,一般行为人抢劫的都是财物、包括手机、现金、首饰等等,但实践中,也有人会抢劫毒品。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抢劫毒品的是否也会构成抢劫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1、毒品可被看成一种特殊的财物,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2、毒品为法...


·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 一、法律规定老赖要被拘留多久? 老赖一般情况下是被拘留15天,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可以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有一部分的人的行为活动,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安全及财产的安全,这样的罪行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怎样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下面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


·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
      关于职务侵占罪,相信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一定的利益。在我国,无论是何种罪行,一般都会有司法解释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司法解释也会有所更改。那么,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职务侵占罪 职...


·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不批准逮捕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互联网社会,我们在生活、工作以及娱乐中都会遇到填写个人信息的地方,尤其在网络中,一些非法分子就会利用买卖平台内部信息或者病毒等获得公民的个人信息,从而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严禁的,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


·帮助销赃拿分成怎么定罪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


·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犯罪吗
      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犯罪吗 不当得利的一方不返还财产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但经法院判决后,暴力抗拒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父亲欠钱法院有权冻结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