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自己的亲人是因为高空坠物直接被砸死的这种案例真的存在,家属的心情当然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能够理解,并且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等同于就是非故意的间接性杀人,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注于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为您解释一下。
  一、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高空坠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意外应该如何有效避免?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综上所述,高空坠物刑法当中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高空坠物导致最严重的状况就算是当事人已经直接死亡了,那么也只能够按照民事责任对侵权人进行处置的,如果高空坠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同时又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起诉该栋楼盘的绝大多数的住户,让这些人员全部都坐牢也是不太可能的。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


·非法搜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
      关于行政拘留处罚期限折抵的情形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规定,其实不然,那么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定什么罪 可能会涉及...


·虚报差旅费用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虚报差旅费用构成职务侵占罪吗公司职员要是因公出差的话,此时对于差旅费用,一般公司都是会进行报销的,然而有些人就抓住了漏洞,出现了虚报差旅费用的情况,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可能会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那究竟虚报差旅费用是否会构成此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虚...


·贩卖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贩卖毒品罪。而具体说到此罪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犯罪行为,那到底贩卖毒品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贩卖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一)贩卖的方式有多种 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


·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入室盗窃9000元有谅解书可以减刑吗?
      入室盗窃9000元有谅解书可以减刑吗? 1、盗窃9000元,被盗方给谅解书,涉嫌盗窃罪,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相...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1、一般侦查措施 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