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在加强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出现大量土地无人种植,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导致土地承包人与土地承包经营人不一致,为了使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政府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跟您聊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意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土地承包权实现的基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意义在于其行使主体范围大于承包权主体。这对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绩效具有重大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来设定抵押,为经营权者提供金融支持,这是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提高要素流动性的重要途径。促使农村生产力发展再一次飞跃。在土地承包权更加稳固前提下,经营权流转满足了农民离土离乡或留土离乡诉求,有利于解决“地从哪来、地由谁种、地怎么种”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更有效保护耕地红线。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若有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焦作律师。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有不同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却是一般规则。那么,确认合同履行地就是解决管辖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老百姓的一些经营行为。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想要知道。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江西征地补...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房地产分公司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对于分公司来说,他们的经营业务的范围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也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所进行的。《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海珠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幢街道、赤岗街道、新港街道、滨江街道、素社街...


·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现今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离婚手续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土地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但是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严格土地管理条例和管理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过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企业公司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但是如果遇到公司注销的情形,您不禁也会问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就给您...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8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72元/亩到17489元/亩之间。 袍里乡、长洲乡、乔音乡、砦牙乡的补偿...


·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只要协商结果为双方认为即可,但无论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何,抚养费都不能不支付。一些夫妻离婚之后其中一方会在外地工作,那么,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异地抚养费不...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