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复发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伤复发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认定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三、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我国,由于工作中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予伤者一定的补偿。国家制定工伤鉴定,不仅仅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也是跟好的维护社会的和谐。在写工伤申请书时,注意其相关的法律要点,保障其法律效应,是非常重要的。
  
  工伤复发是由于之前工伤造成的隐患,同属工伤范围里。因此出现工伤复发的情况,及时申请认定,保障自身利益,提交工伤复发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以上解答希望您满意,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前来咨询,同时欢迎您前来阅读。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已经过期但未超过一年时间,还没有换证的话,这个时候可以按照正常的手续来办理换证业务。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件...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因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谁负责? 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 具体责任认定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发展越来越快,路上的车辆也是愈发的多起来,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一旦我们遇到这类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有什么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


·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以进行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超过24小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稍有不慎就会掉入卖房者设置的陷阱,并为此后悔莫及。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呢?这是不少想要购买二手房的人们疑惑并迫切想要知道的买房问题之一。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一)确定定金...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会赔偿误工费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均未购买交强险如何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


·买卖房子不满2年交多少税
      房子不满2年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


·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现在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提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要调查责任人是谁,然后下达责任认定书,但是有些人为了不想负责任,会贿赂交警慌报交通事故责任人,那么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