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意民间借贷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民间借贷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民间借贷逾期不还要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3、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逾期还款计划,同时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二、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1、有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两年的一般时效制度,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两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2、无还款期限的借款时效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借贷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二十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而非两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贷合同超过了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但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综上,是关于“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以及“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的借款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个人借贷中,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一定要依法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纠纷。而如果您不知道就个人借贷该采用哪种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想想办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有个人债务吗 您都知道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个人债务呢?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存在个人债务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


·企业债权融资的特点包括哪些,有哪些风险?
      企业债权融资的特点包括哪些,有哪些风险?企业的融资方式按大类来分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其中债权融资的包括了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等。那么您知道企业进行债权融资的具有哪些特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债权融资的特点包括哪些 1、债权融资获得...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此时虽然解决的方法很多,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而一般在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会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亲戚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如果此事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二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如果最后胜诉后,对方仍拒绝偿还欠款,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有权利根据数额的多少实行拘留、查封拍卖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
      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一、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债权产生的原因(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


·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的讨债难度系数较大,这是您公认的事情。而且在债权人过世后,还会出现有些债务人还会以此为理由,不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


·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法借款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那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行使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在诉讼时效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